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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
这几年租房的简直是霸道惨了,我有个朋友,他租了一套房子出去,3月租出去的,合同写的是一年,一个季度付一次钱,6月17号就该付第二季度的钱,但是那个人竟然不接我朋友的电话,也不搬起走,更可恶的是他们物管费以及水电费都不交,欠了1000多元钱,现在他们没有住在那个房子里面,但是他的东西还放在里面的,各位亲们,帮我的朋友出出主意嘛,谢谢!
他们的合同是这样的:房屋出租协议
签订日期:2009年3月16日
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 m2面积的房屋,套型为
地址 甲方将该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在签订协议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该房及本人的有关合法手续。
就租房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时间: 2009 年 3 月 16 日至 2010 年 3 月16 日止 ,有效期为 壹 年。
二、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 用房,月租金为 元,缴租方式为 支付一次,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以后应在付款期末前 天支付。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无权将该房转租他人,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五、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经营)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
并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六、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治安、物管等费用。在租房期间,乙方所有的的民事纠纷、安全、消防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水、电、气底数各是:水 吨,电 度,气 方。
八、在合同期内,甲方应随时注意室内设施的存在和完好,以及注意乙方使用该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发现乙方有偷窃或破坏室内设施的行为和发现所用的费用未及时支付,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九、若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壹月与甲方商议。(甲、乙双方无论何故提前收房和退房均属违约,本着公平合理谅解的原则,违约方按该房月租金的一月租金赔偿给对方)。
十、甲方收乙方押金 2000 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电话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元,如果拆迁此房,乙方无条件搬出,所交甲方的房租按未满天数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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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字: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 本帖最后由 resia 于 09-7-4 14: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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